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

請吸菸人士暫時克制自己的慾望

校方多次反映於教室及校園內發現菸蒂,甚至白天小學生還會撿拾並模仿抽菸之舉動,請有抽菸之講師及學員,於進入校園後不要抽菸,感謝您的配合。

校內任何場所均不得吸菸,出現吸菸行為時,在場任何人均具有「勸阻」的權利,而該場所的負責人則更需負有「勸阻」的責任。若無法避免上述情形,在場民眾均可以直接透過免付費電話或 email 向「衛生署菸害申訴服務中心」檢舉。

若經確認,當事人可被處以新臺幣 2,000 元以上,10,000 元以下罰鍰;該場所機構可被處以新臺幣 10,000 元以上,50,000 元以下罰鍰,並令限期改正;屆期未改正者,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希望那些抽煙的人能為那些沒抽煙的人著想!
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忍受那「難聞的二手煙」

yu 提到...

抽菸吃檳榔行為很類似!部分人士會忽略他人的感受,製造環境汙染,給人的觀感非常不好。
大約18年以前我也抽菸,煙灰亂彈、菸蒂任意丟棄;我也吃檳榔,第一口檳榔汁及檳榔渣就隨意吐在水溝、草坪、樹下等處;認為那是細微的小東西,眼不見為淨,看見他人厭惡的眼神,我以為是因為我長得醜遭白眼!
感謝18年前那次嚴重感冒,讓我戒掉那些惡習。
勿以惡小而為之,共勉之。

匿名 提到...

can u leave ur phone number to me???